关于开展学校技能型师资认定及技能型师资建设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技能型师资是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核心标识。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构建一支符合现代产业需求的高质量技能型师资队伍,提升学校专业实践教学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充分发挥优秀技能型师资在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技能型师资认定及相关优秀案例征集,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一)技能型师资认定范围学校承担专业课程、技能实训类课程教学的在职专任教师或校内兼课教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师德师风良好,教学态度端正,近5年无教学事故或违纪记录且年度及聘期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与从教专业相关的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2.近5年内作为排名第1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3.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或其他相当的技能类人才称号;4.作为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或其他相当的技能项目资助;5.产教融合业绩突出,依托牵头(或负责)的有影响的产教融合项目培养
2025-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