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23〕5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现开展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适用于校内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坚持教师本人自愿申报原则。(注:2024年已通过认定的教师无需重复认定,证书有效期为5年。)
二、认定程序
(一)教师申报启动(6月3日)
申报教师严格参照学校认定标准及2025年上海市双师型教师专业认定细则(见附件中00、01、02号文件),开始填写申报材料,视频操作指南见附件中03号文件。
申报网址:
https://ssrd.shnu.edu.cn/上海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育管理系统(正式申报系统)
https://jiaoshi.shec.edu.cn/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联系方式联动系统)
注意:首次申报的教师需先完成上海市“双师型”教师管理系统账号注册环节,注册手机号码务必与全国教师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中的联系方式保持一致,否则将造成注册失败。
申报教师若补充或修改了全国教师信息系统中的联系方式,可联系人事处赵老师审核(电话:65665442),审核通过后,教师则可使用该手机号注册“上海市‘双师型’教师管理系统”,填写申报材料。
系统自动审核教师提交的材料,含企业实践。
教师申报通道关闭,教师需在6月24日前完成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无法重新开放。
学校完成集中审核工作,学校审核端口关闭。
(五)教委审核与抽查完成(7月13日)
教委进入集中审核阶段&抽查,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完成。
(六)市教委颁证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市教委统一颁发《上海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线上可自行下载),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应重新申请认定。
三、其他注意事项
“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系统会保留历史认定数据,2025年系统进行升级,若之前材料格式不规范或无法识别,教师需按系统提示重新补充上传。故2024年已获证的教师,可登录平台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及材料,确保数据完整性,补充完后即可下载之前证书。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提醒申报教师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系统逾期无法申报。
在系统填报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可联系人事处,人事处接收后及时协助申报教师联系平台技术人员解决。
联系人:人事处杨老师,电话:65674661
人事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