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25年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计划(以下简称“长三角访学”)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2025年长三角访学,上海市高职院校中共可选派访问学者5名;接收名额情况见附件1,最终由市教委进行统筹安排。
原则上校内各部门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推荐1名候选人至学校(若确有紧缺需求,可适当增加1名候选人,但部门需进行优先排序)。最终学校根据重点建设专业方向及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择优推荐1-3名候选人报上海市教委,市教委遴选后派出至苏浙皖接收高校开展访学。
二、选派范围和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青年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教学和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破格推荐。
三、工作安排
请各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考量并组织推选工作,于2025年6月16日中午12:00前报送《2025年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及申报教师个人简历(附件3)电子版至人事处邮箱:sppc123@163.com,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至人事处402室。
四、工作要求
1.本次长三角访学派出教师,由各部门保障交通、住宿(如果收费)等费用,教师派出期间视为完成基本岗位工作量,岗位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不受影响。学校按月发放国家工资(及上海市岗位津贴),其余各类绩效工资全额核计入所在部门的绩效工资额度,由所在部门按照部门二级管理办法进行分配。
2.参加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教师,凡考核合格者,由长三角地区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颁发证书,并按规定记入教师档案,可作为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聘任和晋升的有效依据。
人事处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5674661。
附件1:长三角(江苏、浙江、安徽)接收访学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2025年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附件3: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申报教师个人简历.docx
人事处
2025年6月10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