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7
Normal07.8 磅02falsefalsefalseEN-USZH-CNX-NONE为加强学院摄影摄像器材的管理,充分发挥器材设备的使用效益,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摄影摄像器材包括单反相机、摄像机、镜头、内存卡、电池、录音笔、三脚架等专用器材设备。 第二条 摄影摄像器材的使用、保管、借出和维护,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器材的使用保管 (一)摄影摄像器材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现代传媒技术与艺术学院办公室是摄影摄像器材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 (二)学院定期组织人员对摄影摄像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破损等问题,要立即报告,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四条 器材的借用 (一)借用人需经学院微信小程序填写借用申请。 (二)借用人必须凭个人有效证件借用器材设备,同时填写器材设备借用登记表。 (三)默认摄像机内存卡、电池随摄像机同时借出,需同机身一同归还;数码相机内存卡需自备。 (四)借用个人要重视摄影、摄像器材的保管和养护,按说明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摄影、摄像器材借出后至归还前的保管责任由借机使用责任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