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激励更多的中青年党团员及在职职工加入以实际行动关爱老人、传递爱心的助老行列,共同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氛围,上海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组织开展“寻找身边的助老爱心使者”征集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
学校中青年党团员及在职职工。
二、 申报条件
全校各部门可联合党委、团委、工会,积极开展“结对帮扶 爱心助老”相关活动,倡导、组织中青年党团员及在职职工,参与敬老助老服务,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在以下方面表现优异、成绩显著或贡献突出的可作为推荐对象:
1.生活助老:与高龄、独居、孤老等困难退休职工一对一或一对多结对帮扶,切实帮助和解决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服务助老:以志愿者形式积极参加由单位、街道社区组织开展的为老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个人技能为退休职工提供便民服务,广受好评;
3.健康助老:义务为退休职工助医陪诊,宣传健康理念和方法,关心关爱老年人生理和心理健康,为退休职工健康老龄化做出积极贡献;
4.文化助老:在参与组织开展退休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方面(老年教育、文体活动、文化娱乐、培训讲座等)出谋划策、积极作为,做出显著成绩;
5.智慧助老:热心耐心细心、用心用力用脑在帮助退休职工跨越数字鸿沟,学习数字化应用,适应数字化生活,融入数字化时代,做出积极贡献;
6.法律助老:充分利用个人专长和技能,提供涉老方面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老年人提升法律意识,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做出突出成绩;
7.积极参与相关涉老项目和活动,在其他方面帮助退休职工排忧解难,在助老方面起到典范模范作用,事迹突出。
三、推荐办法
1.可采用部门工会或受助退休职工推荐方式(二选一);
2.部门工会推荐的需对推荐人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由部门工会统一填写推荐表(单位推荐版)和事迹材料,盖章并申报;
3.受助退休职工推荐的可由受助对象本人或请人代为填写推荐表(个人推荐版)和事迹材料直接报送。
四、申报要求
1.所有推荐人选需填报《“寻找身边的助老爱心使者”推荐申报表》(单位推荐版或个人推荐版,附后),一人一表;
2.申报材料包括300-500字的事迹概况及不超过1500字的详细事迹介绍(可另附),要求事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表述准确;
3.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4.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tjiang@sppc.edu.cn); 联系人:姜婷婷;咨询电话:65692261。
五、激励宣传
对申报中的优秀典型,市退管办将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公众号及新媒体等进行重点宣传和深度报道,校工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激励。
附件1:【单位推荐版】“寻找身边的助老爱心使者”推荐申报表.docx
附件2:【个人推荐版】“寻找身边的助老爱心使者”推荐申报表.docx
工会(退管会、妇委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