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学校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学校编制了《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地址:杨浦区水丰路100号综合楼4楼418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校编制的《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学校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学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学校当面受理点: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地址:杨浦区水丰路100号4楼418室),开放时间:9:00-11:30,13:30-17:00(工作日);联系电话:021-65676563。
学校还将采用学校官方微信、校园网、二级网站、CRP系统、报刊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学校将及时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办公时间:9:00-11:30,13:30-17:00(工作日);联系电话:65676563;传真号码:65434432;通信地址:杨浦区水丰路100号党委(校长)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93;电子邮箱地址:xbdassppc@163.com。
●提出申请
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可以向党委(校长)办公室提交申请(包括当面申请、在线申请、电子邮件等)。
1.当面申请方式: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当面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2.在线申请方式:请在依申请公开咨询与反馈专栏按提示提交申请。
3.电子邮件方式:申请人可以在本网站上下载《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发送至xbdassppc@163.com邮箱。
本校不直接受理以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校收到申请后,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查。对于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有权要求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现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65670070,电子邮箱:jiwei@sppc.edu.cn
工作时间:9:00-11:30,13:30-17:00(工作日)
地址: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
邮编:200093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学校违反《办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学校违反《办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