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信息依申请公开细则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范,结合《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其内容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sppc.edu.cn/xxgk/173/list.htm)专栏中查阅,也可以到党委(校长)办公室(地址:杨浦区水丰路100号综合楼418室)查阅。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事先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的,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科研、学习等特殊需要,按规定形式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信息。本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部门
本校自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信息如下:
部门名称:党委(校长)办公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水丰路100号综合楼4楼418室;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21-65676563;
传真号码:021-65674432;
通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水丰路100号综合楼418室;
邮政编码:200093;
电子邮箱:xbdassppc@163.com。
(二)提出途径
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可以向党委(校长)办公室提交申请(包括当面申请、在线申请、电子邮件等)。
1.当面申请方式: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当面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2.在线申请方式:请在依申请公开咨询与反馈专栏按提示提交申请。
3.电子邮件方式:申请人可以在本网站上下载《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发送至xbdassppc@163.com邮箱。
本校不直接受理以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校收到申请后,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查。对于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有权要求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现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
办公时间:9:00-11:30,13:30-17:00(工作日);
监督电话:021-65670070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水丰路100号综合楼3楼305室
邮编:200093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本校的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