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院)、印刷实训中心: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沪版高专〔2024〕30号)、《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规范》(沪版高专〔2024〕31号)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自查(2025年4月2日-4月13日)
各部门应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并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2025年4月13日17:00前完成自查报告提交(附件2),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并将自查报告(部门盖章,党政主要领导签字)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eifenglun@sppc.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部门名称] 开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提交日期]”。 纸质版自查报告交至水丰路二号办公楼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学校检查(2025年4月14日-4月27日)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在5月1日前组织开展全校范围内实验室安全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将对实验室所在部门开具安全隐患整改单。各部门根据整改要求,按期认真落实整改。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联系人:魏老师 021-65671586
乔老师 021-65678172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