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资产配置,落实账实相符要求,根据《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沪财资〔2023〕1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沪教委国资〔2024〕93号)、《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2024年资产清查实际情况,现开展2025年度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轮申请报废资产为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各部门2025年度可报废资产清单参考附件1)、技术性能落后,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已无法正常使用、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2、申请报废的资产应当不影响本部门正常的日常教学和办公,从严控制,勤俭节约,对于能继续使用的设备建议保留使用。
二、工作流程
1、部门申报:各资产使用部门根据本部门资产实际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资产清理,加强账物核实,对超过报废年限确实不能使用资产进行充分论证评估,形成本部门拟报废资产清单,资产报废事项需经部门“三重一大”集体会议研究通过。
2、材料提交:部门依据审核意见,将业务分管校领导签字后的《部门资产报废申请表》(见附件2)、相关会议纪要,以及贴有资产标签的拟报废资产现状实拍照片整理汇总,照片命名方式为“资产编号+资产名称”,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后提交至保卫与资产管理处。若单项设备账面价值达到或超过20万元,还需一并提交《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报废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3)。
如未收到申请表,则视为该部门本年度无报废设备申请。
3、清单汇总:由于报废额度有限,保卫与资产管理处将根据各部门提交报废申请顺序安排人员开展审核,完成学校待报废资产情况汇总,额满为止。
4、调剂公示:本着“先调剂、后报废”的基本原则,保卫与资产管理处在收集并汇总了各部门提交的报废申请后,将于学校信息门户网站上发布关于申请报废国有资产的调剂公示通知。公示期内,如有部门对公示资产有使用意向,可提出调剂申请。保卫与资产管理处将协助申请部门办理调剂调配及帐目变更等手续。
5、实物回收:所有申请报废的资产均须进行回收处理,各部门在提交报废资产前,请务必审慎考虑,确保报废行为不会对本部门的正常教学和办公活动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保卫与资产管理处将在学校会议审议批准后,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依据报废申请表所列内容,对报废资产进行清点、回收及妥善处置。
6、审计监督:学校审计处对待报废资产的回收实物将进行不低于70%比例的随机抽查,以确保报废处置工作的准确性与公正性。
三、申报时间
本年度国有资产报废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请各部门、各系部资产管理员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报废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至水丰路校区第二办公楼2楼保卫与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5678172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批程序,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2、各部门应妥善保管待报废处置资产,保证资产的完整性,直至完成回收。
3、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清查核实本部门待报废资产,并做好收集汇总和申报工作,同时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及时清理本人名下资产,夯实资产底数,切实做到资产账物相符。
保卫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1月15日
报废流程图
附件3: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报废专家论证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