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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23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者: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4005

各系部(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2023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决定在校内开展推选“2023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

承办单位: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上海教育电视台

协办单位:易班网

二、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4月3日。

三、推选安排

主办单位共推选“2023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提名10名、入围10名。在此基础上遴选优秀大学生作为“最美大学生”候选人报送有关部门。

校内推选“2023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2名。

四、推荐人选要求

1.推荐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

2.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3.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4.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5.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6.被推荐人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1年8月以来),择优推选。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推选,不再参加“2023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

五、推选方式

1.由系部(学院)推荐人选,每个系部(学院)推荐的参选人一般不超过1名。

2.推选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推荐参选人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不超过200字,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获得时间须为近3年。

(2)Word版人物事迹: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标题、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要真实,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事迹材料要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行间距为28磅。

(3)参选人电子照片:包括参选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4)参选人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选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进行展示;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内容配字幕,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不超过100M,画面清晰、声音清楚,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

3.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系部(学院)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并加盖系部(学院)党组织公章,于4月3日(星期三)15: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uanwei@sppc.edu.cn。同时,将参选人电子版材料(相关报名表、事迹材料、照片、视频等)一并发至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系部(学院)-姓名-事迹类型。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65120171

联系地址:营口路校区综合楼605办公室

邮箱:tuanwei@sppc.edu.cn

 

附件:“2023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团委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