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8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我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四)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五)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六)上海市优秀毕业生需从学校优秀毕业生中推荐。
2、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二)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秀,获得过学校奖学金,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遵守校规校纪,无受过处分。
(三)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四)有正确的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省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五)积极就业,诚信签约。
三、评选比例
系部 | 人数 | 印刷包装工程系 | 信息与智能工程系 | 出版与传播系 | 文化管理系 | 艺术设计系 | 影视艺术系 | 动漫与电竞系 | 外语系 | 现代传媒技术与艺术学院 |
毕业生 总人数 | 1953 | 486 | 297 | 328 | 294 | 153 | 160 | 87 | 44 | 104 |
按比例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人数(3%) | 59 | 15 | 9 | 10 | 9 | 4 | 5 | 3 | 1 | 3 |
按比例学校优秀毕业生人数(8%) | 156 | 39 | 24 | 26 | 23 | 12 | 13 | 7 | 4 | 8 |
四、工作节点
系部(学院)评选:3月31日前;
系部(学院)公示:4月3日前;(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电子材料提交:4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297155870@qq.com)
校级公示:4月11日——4月17日;
市优毕系统填报:4月18日——4月23日;
纸质材料提交:4月24日;(营口校区学生处603综合办公室)
五、材料要求
1、学生主要事迹请认真、仔细填写,所填内容要能全面、客观、准确反映该生综合情况;
2、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请按照原有格式填写,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
3、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待校级公示结束后,登录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系统填报并导出打印;(学生操作手册参见附件5)
4、学校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请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右上角标注学号,加盖部门行政公章,一式两份;
5、风采展示(书记、主任、班主任、毕业班辅导员、优秀毕业生);
①个人正面全身(或半身)生活照,无贴纸无墨镜无滤镜;
②个人感言(不超100字);
照片jpg格式,请勿插入word,照片和感言以姓名学号命名;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65110019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