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沪版专委字〔2022〕14号),从即日起启动全校2022年度考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民主、公开”,定性、定量考核相结合,注重工作质量和业绩贡献,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进行评价的原则。
(二)学校对二级部门的工作进行整体考核,二级部门依据岗位工作任务完成及绩效情况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
(三)不断完善以岗位工作目标为基础的资源分配和收入激励机制。以考核为抓手,创造有利于提高学校综合实力,有利于提高师资队伍能力水平,有利于提高管理服务质量、有利于弘扬先进的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
(一)部门考核:
1.各部门按时间节点完成部门工作总结,并形成报告。
2.专项考核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应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考核数据及材料。
(二)教职工个人考核:
1.党政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所在部门总支(直属支部或所属机关支部)和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2.岗位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教学部门的党政共同组织实施,由师德考核与个人年度工作考核两部分组成。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3.学生辅导员应同时参加系(部、院)和学生工作部(处)组织的考核。考核结果由学生工作部(处)进行综合评定。
(三)中层干部考核
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具体办法见《2022年度中层干部工作考核办法》(另行发文)。
三、工作时间节点
2022年12月1日前 | 上报部门考核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
2022年12月15日前 | 完成各专项业绩考核工作 |
2022年12月15日前 | 部门完成个人考核工作 |
2022年12月25日前 | 部门年度工作汇报会,完成干部考核 |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沪版专委字〔2022〕14号)执行。
学校考核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