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委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贯彻《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夯实资产管理数据基础,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学校资产清查工作。
1、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地了解各部门保管人与使用人之间职责关系,确保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存放地点、保管人、使用人、资产标签等信息准确无误,做到帐实相符。
2、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理顺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3、提高管理水平。通过清查工作,提升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和清查方面的信息化水平。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1、清查基准日:以2021年12月17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2、清查范围:全校固定资产(各类仪器、家具设备、图书等)配置、使用、处置情况。
三、资产清查内容与方式
1、组织机构:各二级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部门资产管理员为副组长,各使用人为清查工作小组成员。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明细表》(详见部门负责人CRP邮箱),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所有设备逐一进行资产核对。
2、清查方式:登录我校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核对,确保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存放地点、使用人、保管人等信息准确无误,做到账实相符。如确实存在遗失、损坏等情况,请资产管理员认真填写《固定资产部门(自查缺、损等)核查表》。
四、清查时间安排
本次清查工作分为部门自查、核查整改、汇总上报三个阶段:
1、部门自查: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17日自查,结合本部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明细表》对账上所有固定资产进行自查,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对资产清查盘点中盘盈、盘亏的各项资产,各部门要如实填报《固定资产部门(自查缺、损等)核查表》。
报送时间:2022年1月17日(周一)17:00前。
报送方式:各部门资产清查自查报告和《固定资产部门(自查缺、损等)核查表》电子版请发至a18621130230@163.com,书面形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交到后勤保卫处,纸质盖章材料将作为年终考核打分重要依据。
2、核查整改:2022年2月21日至3月21日,后勤保卫处将会同审计处、财务处对各部门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抽查、核查,对不符合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并请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在年底部门考核中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移交校纪委办公室进行追责。
3、汇总上报:2022年3月31日前,后勤保卫处根据各部门提交的资产清查自查报告和《固定资产部门(自查缺、损等)核查表》进行汇总,相关材料汇总后交至纪委办公室进行备案。
五、清查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查工作,加强对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清查工作小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清查结果真实有效,确保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精心组织,确保实效。本次资产清查情况直接反映出校内各部门资产管理水平,各二级部门要加强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安排,认真做好资产数据和实物的核查、定点定位工作,认真查找盘盈、盘亏资产(有物无账、有账无物),确保清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各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部门负责人应对资产清查的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工作联系及咨询方式:后勤保卫处赵老师 65673331
马老师 65678172
附件:1.资产清查自查报告.docx
2.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固定资产部门(自查缺、损等)核查表.docx
后勤保卫处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