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下学期教学安排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指导原则
培养计划是教学安排的根本依据,请各系(部、院)务必做好CRP培养计划校对和审核工作,确保培养计划的准确性。同时,各系(部、院)应提前统筹规划好有关课程的教学班、教师等安排。
二、进度安排
1. 准备工作
时间 | 工作内容 |
11月10日前 | 系(部、院)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培养计划校对和审核。教学主管完成培养计划终审。 |
公共课程基本按照本学期授课时间和校区保持不变。 | |
11月10日~16日 | 特殊排课需求协调沟通 |
2. 正式安排
时间 | 课程安排 | 负责部门 |
11月17日~21日 | 艺术类专业模块课 | 艺术设计系 动漫与电竞系 现代传媒技术与艺术学院 |
11月22日~24日 | 体育课 | 基础教学部 |
11月25日~30日 | 实用英语课 | 基础教学部 |
思政课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信息技术基础课 | 计算中心 | |
12月1日~5日 | 其他公共必修课 | 相应教研室 |
12月6日~9日 | 专业课 | 各系(部、院) |
必修慕课、公选课 | 教务处 | |
12月10日~14日 | 各系(部、院)对照下学期各专业的培养计划,检查培养计划上的课程是否都已安排。 |
三、注意事项:
1. 课程的时间安排应在周一至周五白天的正常节次。周二下午不排课;周一下午不排系(部、院)领导的课。
2. 课程场地按实际情况安排,上机和实践课程可直接安排到相应的系(部、院)实验(实训)室或机房。
3. 原则上不允许同一门课程四节连排。确有需要的应提前提出申请,经系(部、院)、教务处负责人及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
4. 对于3学分的课程,原则上仍采用单、双周2+4或4+2的安排方法。3学分及超过3学分的课程,原则上不能把一周内所有学时的课安排在同一天。
5. 同个教师(含外聘教师)同一天的上课节数原则上不超过6节。
6. 系(部、院)若有新进外聘教师授课,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外聘教师聘用手续,以及教学任务安排或调整。
7. 教务处将对所有课程安排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课表。
教务处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65686792
信息办联系人:耿老师 电话:65676587
教务处 信息办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