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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防疫提示(考生版)

发布者: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21-10-19 浏览次数:5710

各位考生:

20211031日、116日、117日将举行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根据考试防疫工作方案,特此作出如下提醒:

1.正式考试日的14天前,考生须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同时打印《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不得参加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4.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或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提前到达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5.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身体健康监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入场时交予监考员。

6.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能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进入考场。

7.考生在考试过程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8.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健康承诺书.pdf

教务处

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