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为做好本学期开学各项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9、2020级学生开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籍注册及教材领取
1. 学籍注册工作原则上由返校学生所在系(部、院)组织开展。因故无法返校的学生,经系(部、院)同意后,可借助微信小程序等手段,实行网上注册报到。
2. 教材领取工作另行通知。
二、学期补考及重新学习
1. 学期补考时间为9月9日至9月10日,具体安排参见学校主页教研信息《关于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2.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补考的学生,经系(部、院)同意后,可由任课教师另行制定补考方案,经开课系(部、院)审核并报教务处备案后,进行单独补考。
3. 重新学习报名工作另行通知。
三、课堂教学
1. 课堂教学开始日期为9月13日。
2. 各系(部、院)应结合各专业及课程特点和现实教学条件,有针对性、有特点地制定本学期系(部、院)教育教学工作实施和应急方案。
3. 部分学生如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任课教师应结合教学班授课形式及考核要求,单独为请假学生制定线上学习方案及平时成绩考核办法;各系(部、院)应加强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的协同,做好这些学生的学业指导等相关工作。
4. 各系(部、院)应严格落实考勤制度,认真执行因病缺勤每日报送工作(见附件一)。因病缺课登记表为腾讯文档,请各系(部、院)在当天课程结束后完成在线登记。当天课程登记截止时间为20:30,报送网址为https://docs.qq.com/sheet/DTGpuRUpZbkh2VVp6?tab=BB08J2。
5. 各系(部、院)应组织开展日常教学巡查、评教工作。开学第一周,请各系(部、院)领导于每天规定时间到有关校区进行教学巡视,填写《教学状况巡视工作记录表》(见附件二、三)。
四、2021级学生开学相关工作
1. 2021级三年制学生课堂教学时间拟定于10月8日开始。
2. 2021级五年制贯通专业学生课堂教学时间拟定于9月22日开始。
教务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