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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乌蒙视线:遇到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怎么办,看看这两名大学生做法就知道了

发布者: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20-04-17 浏览次数:2990

4月13日,家住盘州市火铺的两名大学生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

据了解,4月13日上午,张元璐和赵倩在从菜市场买菜回家的路上,发现了一只鸟。

赵倩是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她告诉记者,她们在回家的路上看到,发现一只小黄狗一直在那里叫,还以为它和其它的狗打架了,就赶紧过去看,原来是一只鸟,在那里跳来跳去的,看上去比较凶,不是普通那种家养的鸟,也不是鸽子。在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就读的张元璐看到这个野生动物,以为是猫头鹰,怕被抓伤不敢抱它,后来就回家向当医生的母亲求助,发现它的脚已经骨折。为了避免它被狗伤着,就把它赶紧带回了家。

当天下午,张元璐和赵倩把红隼送到了盘州市森林公安局。

经确认,这只受伤的小鸟叫红隼,属隼科,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检查过后,民警确定红隼的脚部受伤,暂时失去野外独自生活能力,要等伤好后才能重返野外。于是,民警立即把红隼送到了盘州动物园进行人工暂养,待其康复后放回大自然。

红隼是一种小型猛禽,是猛禽中体重较轻与体积较小的鸟类,在盘州本地俗称“铁哨子”。其成鸟体长为32至39厘米,翼展为65至82厘米,体重一二百克。红隼是我们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主要以鼠类等小型哺乳动物及昆虫为食,有时也吃蚯蚓与蜥蜴,还会捕食麻雀等其它鸟类。

近年来,随着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的广泛开展,盘州市广大群众爱鸟护鸟、保护环境的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盘州人参与到鸟类保护活动中,保护生态、爱护野生动物也成了大家的共同心愿。在此,也呼吁更多市民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和救助工作中来,共同为野生动物创造一个和谐的生存环境。

来源:人民号—乌蒙视线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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