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4〕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意向的申报人均可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进行申报,请申请人认真阅读。
二、申报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应贯彻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推动教育科研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三、本次组织申报上海市201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和市级项目,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专项课题。
四、申报工作具体要求:
1.重点项目的申请人若已申报2014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青年)专项课题,不得再次申报。申请人已承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且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2.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3.申请人在提交纸质申报书的同时,需根据要求进行网上填报,网络填报另行通知。
4.本次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务必于4月21日前与科研处联系,便于预审。
具体信息及相关附件详见规划与科研处网站。
联系人:周鹏飞 电话:65664777
规划与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