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版权运营与管理、艺术管理、传媒管理、演出经纪专业领域教学与科研
1、知识产权法等法学相关专业的博士、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45周岁以下;
2、艺术管理、传媒管理相关专业博士、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具有版权运营与管理(或知识产权)、艺术管理、传媒管理、剧院运营管理、演艺经纪方面10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应聘时。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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