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使用学校标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来源: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浏览次数:3968


校内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学校标识是学校重要的象征,体现着学校的精神和文化内涵,凝聚着师生员工和校友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自豪感。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标识的使用,推进学校文化引领,统一对外宣传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校标识由徽志和徽章两部分组成。学校徽志为圆形标志,内外圈之间的上部为学校名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下部“1953”表明建校年份;中间字母图案为英文 Publishing 和 Printing 的缩写。学校徽章为印有学校名称的长方形证章。

二、学校标识的大小比例、字体标准以及颜色搭配等要规范使用,保证学校名称标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各部门在使用时,可调取电子版矢量图文件作为制作的原始素材,确保制作的准确无误(矢量图可到校园网首页“学校概况”的“学校标识”栏目中下载)。

三、为保证学校标识的权威性、识别性和统一性,任何单位和个人应高度重视学校标识的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更改学校标识的组合方式,在制作铭牌、证书、名片、旗帜、课件、PPT、网站、宣传资料、宣传栏/板、宣传片、其他资料等时须规范使用学校标识。

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标识的规范使用,切实维护学校标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各部门要针对此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本部门所属的网页、新媒体平台及其他场合上的相关标识进行检查,如不符合要求,须及时纠正更换,以维护学校标识的严肃性。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