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学校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学校编制了《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地址:杨浦区水丰路100号校长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校编制的《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学校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学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学校当面受理点: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学校长办公室(地址:杨浦区水丰路100号校长办公室),开放时间:9:00-11:30,13:30-17:00(工作日);联系电话:021-65676563。
学校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和杂志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学校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的9:00-11:30,13:30-17:00;联系电话:65676563;传真号码:65434432;通信地址:杨浦区水丰路100号校长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93;电子邮箱地址:xbdassppc@sppc.edu.cn
●当面受理点(接受当面申请)
学校当面受理点:杨浦区水丰路100号校长办公室,受理时间:工作日的9:00-11:30,13:30-17:00;联系电话:021-65676563,传真号码:021-65434432。
●提出申请
向学校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当面受理点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学校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学校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当面受理点,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学校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学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学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65670070,电子邮箱:jiwei@sppc.edu.cn
工作时间:工作日的9:00-11:30,13:30-17:00
地址: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纪监审办公室
邮编:200093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学校违反《办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学校违反《办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