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版高专(2022)34号)文件规定,按照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启动2025年岗位聘任工作。
一、 应聘对象
截至2025年2月28日进校满一年、在职在岗并受聘于相应岗位的人员。
2025年6月30日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不接收申报。
二、 聘任条件
岗位等级聘任的基本原则、聘任及申请条件等参见《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版高专[2022]34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 其他规定
1. 任职年限及业绩成果计算时间至2025年2月28日止。获聘人员自聘任通过之日起正式予以聘任。
2. 申请人员填表时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写,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聘表中的业绩部分应按照《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中的“岗位业绩参考表”(见附件)所列内容填写。所填内容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提供佐证材料者视相关填写内容无效。
3. 应聘表格及相关文件等可在人事处网站查看和下载。
四、 时间安排
3月28日 | 启动2025年岗位等级聘用工作 |
4月8日前 | 个人应聘并报所在部门; 个人在CRP系统中填报并提交业绩材料 |
4月15日前 | 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并完成思想政治与师德考察与部门聘任推荐(排序),报应聘汇总表及推荐意见至人事处 |
4月23日前 | 校岗位聘任工作组组织资格审核 |
4月24日-5月31日 |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名单公示;校思想政治与师德考察。 |
6月1日-9月30日 | 校岗位聘任评议委员会组织聘任评议 |
学校审定拟聘人员并公示,按照上海理工大学当年度工作要求的相关程序执行后,正式予以聘任并兑现待遇 |
附件:
人事处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