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的对象和范围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各职能部门、系(部)。
二、服务规定条款
1.托管部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和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校规校纪,以及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的相关管理规定;
2.为了规范校园网络管理,保障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最快时间的故障排除和应用服务的恢复,托管部门须认真填写《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网络安全责任书》(附件一)和《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网络核心机房服务器托管申请表》(附件二)并签字盖章;
3.托管部门原则上须自备服务器软硬件等必要设备,信息办只接受重要数据和对外服务的服务器托管。托管部门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有版权(许可/使用权)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并负责服务器上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4.信息办有权对服务器使用进行必要的监控,以保证学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5.信息办保留因托管部门违反服务规定条款,或因服务器中毒、被黑客侵入等情况出现时终止服务器运行的权利;
6.信息办保留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三、服务内容
1.信息办提供良好的机房环境和机房设施;
2.信息办负责对所申请的托管服务器进行预判和审核,审核完成后方可托管;
3.信息办负责设备物理位置的摆放、IP地址的分配、网段划分、网络流量监控和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保证设备物理安全、网络畅通;
4.托管部门需定期维护服务器(比如操作系统配置、系统漏洞修复等),保障操作系统安全;
5.托管部门如需进入网络核心机房,请提前向信息办报备,报备批准后方可进入,进入后并在网络核心机房出入人员登记表上签字。
四、争议解决与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问题,信息办不承担责任;
2.由于ISP(Internet Services Provider)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将由信息办负责与运营商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信息化办公室
2024年9月
附件二: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网络核心机房服务器托管申请表.docx
审核:黄忠
编辑:刘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