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二级域名服务条款

发布时间:2024-09-24来源:信息化办公室浏览次数:645


一、定义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二级域名是指sppc.edu.cn下的子域名,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二级域名只能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非经营性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和合法信息的非盈利服务活动。

二、服务的对象和范围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各职能部门、系(部)。

三、服务规定条款

1. 校内各职能部门、系(部)因重要科研学术工作需要,可以向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申请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二级域名;使用校内IP地址的网站原则上均应申请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域名,学校禁止使用校内IP地址注册申请校外域名(非sppc.edu.cn)。校内IP地址只针对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二级域名做解析;

2. 申请二级域名的部门(以下简称域名申请部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和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校规校纪,以及信息办的相关管理规定,域名申请部门有义务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生和出现在其域名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必须接受并配合各级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3. 域名申请部门原则上须自备服务器软硬件等必要设备,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

4. 域名申请部门在一网通办发起网站(系统)域名申请中须认真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字盖章上传《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网络安全责任书》(附件一),并由申请部门负责人落实必要的措施,负责对其申请域名上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一名安全管理员,及时进行服务器的日常检测,防病毒软件的安装和升级以及操作系统补丁的安装,保证服务器的可靠运行,对使用其域名的网站内容应及时进行维护、管理和更新,并保证在出现问题后尽快赶到现场,积极配合信息办解决问题;

5. 搭建网站建议使用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群平台进行部署,域名申请部门须提前向宣传部报备,报备完成后由信息办统一提供建设平台和安全保障;

6. 有互联网访问需求(网站群平台除外)的新上线业务系统/网站在提交申请的同时提交由具有相关安全服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安全测试报告和软件测试报告;

7. 申请的域名格式为:******(用户自定义).sppc.edu.cn,域名由字母(A-Za-z,大小写等价)、数字(0-9)和连接符(-)组成,域名长度不得超过20个字符;

8. 域名申请部门不可转让域名,若因故终止使用须及时向信息办提出注销,将域名退还信息办;

9. 信息办保留因域名申请部门违反本服务规定条款或因服务器中毒、被黑客侵入等情况出现时终止服务器运行的权利;

10. 信息办保留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四、服务内容

1. 信息办负责分配二级域名,提供域名解析服务;

2. 信息办不断改进软硬件运行环境,以适应发展的需要;

3. 信息办负责对所申请的二级域名和IP地址进行预判和审核,根据相关业务类型、服务特点、技术实现等因素给出建议或进行调整;

4. 服务入口:一网通办(https://eservice.sppc.edu.cn) →“网站(系统)域名申请”。

五、争议解决与不可抗力

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及域名解析问题,信息办不承担责任;

2. 由于ISPInternet Services Provider)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将由信息办负责与运营商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信息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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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网络安全责任书.docx  

审核:黄忠

编辑:刘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