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4级新同学:
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联合发文《关于推动本市大学生持卡就医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待遇发〔2021〕42号)的要求,本市各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包括院校中的港、澳、台大学生,不包括外籍留学生,均可参加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现将相关工作节点和操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上传
学生工作部(处)通过 “一网通办”平台,向大数据中心提供本年度新生报到注册名单。(已完成)
二、新生本人确认、承诺
请2024级新生于2024年10月18-24日中午12:00前,完成实名认证并登录“随申办”APP或支付宝、微信小程序,完成参保确认并填写《自愿参保承诺书》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确认及承诺的次日,市医保部门为新生建立大学生医保账户,可生成电子医保账户,并开始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l操作流程以支付宝为例:
登录“支付宝APP”的“随申办”→通过搜索“参保确认”→进入“居民医保参保确认(新生)”事项→立即办理(未使用过“随申办”的同学需要身份认证)→建立账户申请→自愿参保承诺签名确认提交→显示“居民医保建账申请提交成功”→根据提示“等待30分钟”→“我的办件进度查询”→办理状态通过→打开“支付宝”卡包→证件→医保电子凭证→通过身份认证(人脸识别)→选择“无需证件,刷脸激活”,验证成功后完成申领→次日即可凭“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刷码就医。
该环节是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请2024级新生高度重视、相互转告,尽早完成本环节的操作,并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同时,请各位新生辅导员督促并确保本班级同学尽快完成操作。
三、下一年度医保缴费事项
目前的医保缴费实行学校财务处代收代缴,每年的第四季度市医保部门会公布下一年度的缴费标准,请同学们持续关注后续的通知,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同学请及时缴纳年度保费。
四、不参保、不缴费不能享受本市大学生医保待遇
未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的大学生,在本市及校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工作部(处)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65677830
附件: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