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系(部):
为全面评估专业带头人聘期(2022年-2025年)内工作成效,强化系(部)在专业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优化目标管理机制,推动专业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续聘、奖惩提供依据,推动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根据《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带头人选拔及聘任管理办法》(沪版高专〔2022〕25号),拟开展2025年学校专业带头人聘期考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德能并重,全面考核。坚持把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作为考核的核心内容。既要考察专业带头人在师德师风、职业素养、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表现,又要着重评估其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实践成果,全面衡量其是否具备引领专业发展的核心素养。
目标导向,聚焦实绩。以聘期工作任务和专业建设成效,突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和专业带头人聘期《目标任务书》,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构建、校企合作深化、实训基地建设、教学团队打造等具体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与质性相结合的考核,注重考察其在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专业社会影响力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等方面的实际成效,确保考核结果能够真实反映专业带头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科学评价,公平公正。综合运用个人述职、成果展示、师生评价、同行评议、企业专家评价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客观地评价专业带头人的工作表现。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过程规范有序,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考核对象
学校现聘的全体专业带头人。
三、考核重点
依据学校文件精神及每位专业带头人签订的《目标任务书暨考核表》(另行下发至各系(部)),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其中合格标准为:每项工作职责均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材料真实可靠,专业建设卓有成效;工作职责中有一项质量不合格或完成量未达到职责中所要求的50%,视为不合格。
重点考核以下工作维度指标内容:
考核维度 | 核心指标 |
专业规划与建设 | 行业调研报告、专业发展规划、课程体系重构 |
教学资源建设 | 教学资源库建设、教材编写与出版、实训基地建设 |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 课堂教学改革情况、信息化应用情况、课证融通情况 |
产教融合 | 校企合作载体建设情况 |
教学团队建设 | 青年教师培养人数、团队获评省级及以上荣誉情况 |
专业建设成效 | 主持/参与教研教改项目、教学专业标准制定、省级及以上教学类获奖 |
四、考核的组织
(一)部门组织考核
1. 制定部门方案(4月21日-4月30日)
系(部)根据学校文件考核维度及考核指标,结合系(部)专业建设规划,制定本部门专业带头人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考核小组的建立要注重民主性,组织师生代表参与评价。
2. 考核实施(5月6日-5月16日)
系(部)依据教务批准后的方案实施考核工作,建议实行“材料+述评”相结合的方式,对专业带头人聘期建设成果进行评估,重点核查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目标达成度及专业建设成效。
系(部)对专业带头人的考核结果应在部门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专业带头人《目标任务书暨考核表》(人事处下发)、《专业带头人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签字盖章版汇总报教务处。
(二)学校审定与结果应用
1. 结果审定
教务处、人事处对系(部)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2. 结果应用
根据考核结果执行津贴发放、续聘等。
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专业带头人,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予以津贴发放,并可申请连任;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专业带头人,停发2024年度津贴,不得连任。
五、工作要求
1. 系(部)需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对工作内容进行细化,纸质盖章版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2. 严格审核材料真实性,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3. 考核过程需留存照片、会议纪要、评议资料等过程材料备查。
联系人:
郭老师(教务处)65686792,水丰校区第一办公楼102室;
杨老师(人事处)65674661,水丰校区综合楼402室。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