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学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441日至2025331日期间入职任教师以下人员不列入本次培训对象:

1.进校前已有1年以上高校专任教师从教经历的人员。

2.因怀孕、哺乳、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影响正常参训的人员。

、培训组织

部门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将其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做好培训动员工作,做好本部门新教师培训人员筛选、通知、报名和管理等工作。新教师岗前培训的结果将作为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评审的重要依据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晋升、奖励等方面的重要参考,确保应知尽知,应培尽培。

2.全力保障新教师充足的参训时间,不安排独立教学任务,减轻其他工作量,确保高质量脱产参训。

3.开展新教师的校本研修工作。校本研修是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需为每位新教师落实一名带教导师,负责指导新教师的校本研修,从教育教学理念、方法、技能和职业规划等方面对新教师给予指导。

4.部门需落实专人跟进新教师培训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新教师工作、培训和生活中的难题,确保新教师安心高质量参加培训。

三、学员制度

1.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考勤制度(见附件3),按时保 质保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市教委将在培训结束后公布合格和优秀学员名单,并发放结业证书。

2.参训学员未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培训考核不合格,不 予发放结业证书。

3.培训期间违反纪律和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四、培训安排

1.报名时间和材料要求

报名工作即日启动,314日(周五)中午12:00截止,请各部门认真做好新教师报名工作,准时报送相关材料(见附件)

2.培训时间和方式

上半年培训拟安排在4月至6月,承训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实行全脱产培训,以线下为主、线上配合的混合式培训形式开展。


联系人:人事处杨老师,联系电话:65674661,材料报送邮箱:sppc123@163.com


附件1:2025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xlsx

附件2:2025年申请延期人员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2025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勤制度.docx

附件4:材料报送要求.docx


人事处

202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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