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1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以及《关于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沪委发〔2023〕22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新教师岗前培训培养体系,提高青年教师的科研与创新能力、信息化教学能力,决定开展上海市属高校青年教师科研与创新专题研修Ⅰ班(简称国家基金班),上海市属高校青年教师科研与创新专题研修Ⅱ班(简称教研论文班),上海市属高校青年教师信息化教学专题研修班(简称信息化教学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协办单位: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
承办单位:教育部华东高师师资培训中心
华东师范大学高级管理者发展与培训中心
二、研修目的
(一)国家基金班:提高上海市属高校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政策敏锐性,培养学术视野和科研创新思维,提升国家基金项目申报能力。
(二)教研论文班:提高上海市属高校青年教师的教学研究意识与教学学术研究水平,提升青年教师高水平学术论文写作与发表的能力。
(三)信息化教学班:提高新教师的数字素养、混合式教学设计能力和教学资源设计与开发能力。
三、研修对象和人数
(一)国家基金班:各市属高校有意向申报国家基金的青年教师,有申报书初稿优先,每个高校可上报2-3人,最多不超过3人。
(二)教研论文班:各市属高校有意向发表高水平论文的青年教师,有论文初稿优先,每个高校可上报2-3人,最多不超过3人。
(三)信息化教学班:各市属高校有意向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的青年教师,从教时间在1年以上,每个高校可上报2-3人,最多不超过3人。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步骤
1.各部门发布研修通知,鼓励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进行报名。每部门每研修班限申报1-3人(部门申报超过1人需进行排序)。
2.有人员推荐的部门,请务必将研修人选于3月4日下午3:00前发至人事处邮箱sppc123@163.com(汇总表见附件1)。
(二)进入学习平台
承办单位收到报名表后的2个工作日内把学员信息导入到学习平台。请参训教师扫码关注“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训”公众号,选择“我的学习”、“我是培训项目学员”,输入姓名和手机号进行学员认证,即可进入班级进行学习。

五、研修成果
(一)国家基金班:有意向申报国家基金的青年教师提交申报书初稿,承办单位邀请资深专家提供针对性辅导。
(二)教研论文班:围绕高等教育教学的相关内容撰写学术论文,承办单位邀请资深专家进行指导。
(三)信息化教学班:选一个自己所在学科领域的某个知识点,进行教学设计,提交教学方案。
六、证书颁发
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将获得由承办单位颁发的结业证书。
人事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