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上海高校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工作室项目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上海高校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工作室和紧缺艺术人才创新工作室项目的通知》【沪教委人〔202039号】的内容及要求,经过申请人所在部门推荐,学校初审,拟推荐以下教师作为我校2021年上海高校相关艺术类人才工作室项目申报。

一、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工作室

申报人:影视艺术系李艾霞(全面负责工作室建设)

项目名称:中欧儿童绘本国际创新艺术工作室

二、紧缺艺术人才创新工作室

申报人:艺术设计系丁亮(全面负责工作室建设)

项目名称:印染类非遗转化文化创意设计工作室

现定于20201012日至1016日,对上述候选人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纪委(纪监审办公室)、人事处提出书面意见,并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联系方式:纪委(纪监审办公室),021-65670070,综合楼三楼305室;人事处,021-65674661,综合楼四楼402室。

纪委(纪监审办公室)

人事处

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