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沪版高专[2019] 65号】文件,为更好地服务教职工,做好在本市暂无住房的教职工住房保障工作,配合学校教职工办理申请租赁本市/区县人才公寓(公租房补贴)的相关手续,根据本市/区县人才公寓(公租房)申请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详情见附件正文,附件为相关表格。
特此通知。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申请本市人才公寓(公租房补贴)管理办法.docx
附件1: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租赁人才公寓管理协议.docx
附件2: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租赁市区公租房补贴申请表.docx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