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沪版高专【2010】48号《关于印发〈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等岗位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等级聘用工作。
一、应聘对象
在编在岗,受聘于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聘任条件
岗位聘任的基本原则、聘用及申请条件等参见沪版高专【2010】48号《关于印发〈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
三、各类空岗
2011年度学校各级各类空岗公布如下:
专业技术岗位 | 管理岗位 | 工勤技能岗位 | |||
岗位等级 | 空岗数 | 岗位等级 | 空岗数 | 岗位等级 | 空岗数 |
二级 | 0 | 七级 | 0 | 高级技师 | 0 |
三级 | 0 | 八级 | 3 | 技师 | 0 |
五级 | 1 | 九级 | 1 | 高级工 | 0 |
六级 | 2 | —— | —— | 中级工 | 0 |
八级 | 7 | —— | —— | —— | —— |
九级 | 10 | —— | —— | —— | —— |
十一级 | 8 | —— | —— | —— | —— |
四、时间安排
7月5日中层干部会议上进行岗位聘用工作布置;
9月13~16日个人应聘(校园网下载应聘表);
9月19~20日部门初审,应聘汇总表报组织人事处;
9月21~26日“校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织资格审核;
9月27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名单公示;
10月10~13日“校岗位聘任评议委员会”组织聘任评议;
10月14日拟聘任人员名单公示;
10月17~21日“校岗位聘任委员会”审定拟聘人员。
五、其他
1、现岗位任职年限计算至2010年12月31日。
2、申请人员填表时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写,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聘表中的业绩部分应按照岗位业绩参考表所列内容填写。所填内容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提供佐证材料者视作内容无效。
3、应聘表格及相关文件等可在组织人事处网站查看和下载。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二0一一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