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 2009 年“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 选拔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我校开展 2009 年“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 选拔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 2009 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选拔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9]29号文的精神,请各部门按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推荐,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2007 年 8 月 31 日至 2009 年 4 月 30 日新进校工作、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二、个人申报、学校审核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请书》,经专科学校初审同意,报上理工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在市教委网站上完成申请,并将《申请书》以 A4 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一式二份),于6月22日送交学校组织人事处(含电子文档)。请各部门及时布置落实,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

        联系电话:组织人事处65674661 邮箱:tutumi_rsm@126.com 


组织人事处

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