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占座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图书馆发布时间:2024-03-25浏览次数:2047

近期图书馆无人占座的行为给学生正常学习造成的影响已经越来越显著,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确保8点开馆到图书馆的同学有座位可用,特制定管理细则如下:

1、图书馆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抢座、占座行为,馆内工作人员会不定时巡查自习区,在8002200开馆期间,允许短暂离开,若离开超过2小时,将有工作人员清理此座位。

2、图书馆对占座位物品采取以下处理方式:图书馆书籍(未办理借阅)将归还至原架位;个人物品将存放至阅览室指定位置。

3、读者使用阅览区的时限为当天开馆时间,在图书馆闭馆时,未将个人书籍或者物品带走的行为同样视为“占座”,图书馆工作人员会在每天闭馆时清理阅览区的书籍和其他物品统一集中放置阅览室指定位置。

4、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好,图书馆不承担占座读者个人物品丢失的责任。

5、请各位读者朋友相互监督,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文明使用公共资源,共同维护图书馆良好的阅览秩序。

6、该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欢迎读者朋友提供宝贵建议。

联系(反馈)电话:

营口路书库:021-65682861

国顺东路书库021-65685589

水丰路图书馆:021-65681140

 

 

图书馆

202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