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手册
各位教职工:
学校为您购买了一份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平安保险公司的教育系统教职工综合保障计划和女性安康保险。
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该手册,如果您有需要,请在理赔期内提出,因个人原因错过的保障金给付,学校工会不予受理。
一、理赔期限
平安保险公司教育系统教职工综合保障计划请在2年内理陪,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障计划保障和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自医疗费收据出具之日起2年内不申请给付即告失效。
二、理赔方法
平安保险公司教育系统教职工综合保障计划理赔:平安保险公司每年上门二次办理,其余时间请自行到邮局专设窗口(指定邮局在理赔手册中有详细名单)拿取平安理赔专用信函,根据专用信函给出的要求填写有关事项,并将理赔所需的材料置于专用的信函内邮寄给平安保险公司,请保管好邮寄回执以备查询。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障计划保障和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请在理赔期内带好理赔单证到学校工会办理给付手续。
三、理赔单证
各类保障申请理赔时需提供的单证如下:
(一)平安保险公司教育系统教职工综合保障计划保障金的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门急诊:
1) 含医药费清单或收费明细单的医疗费原始收据(医保发票)
2) 如只能提供无明细清单的医疗费原始收据(医保发票),则必须提供病历复印件
3) 急诊、口腔科疾病必须要提供病历复印件
住院:
1) 教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含医药费清单或收费明细单的医疗费原始收据(医保发票)
3) 住院、手术的病史资料和出院小结复印件
(二)住院补充医疗保障计划保障金的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被保障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2)本市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专用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3)被保障人的农业银行的活期储蓄存折复印件。
4)本次住院治疗的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三)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金的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参保单位盖章的《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金申请给付审批表》;
2)被保障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二、三级医院(不包括康复医院、疗养院、联合病房等类似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手术报告及病理切片和血液检验、影像学报告等科学方法检验确诊所患疾病的检查报告单和被保障人的病史卡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门诊大病登记回执”等)
四、理赔金额计算方法
(一)科教系统保险福利保障保障金的计算方法:
一、门诊:
保险期限、保障范围内的医保住院发票上现金支付+帐户支付减去现金支付中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后保险公司按70%赔付,全年累计给付最多为1100元。
二、住院:
保险期限、保障范围内的医保住院发票上现金支付+帐户支付扣减现金支付中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后保险公司按70%赔付,全年累计给付最多为1100元
(二)住院补充医疗保障计划保障、住院津贴保障计划保障金的计算方法:
一、住院
给付金额=统筹支付÷85%×15%×60%+附加支付÷80%×20%×70%
二、尿毒症(血透、腹透、抗排异);
给付金额=统筹支付÷85%×8%×60%+附加支付÷80%×8%×70%
三、门诊大病:
给付金额=(统筹支付÷85%+分类自付)×15%×50%+(附加支付÷80%+分类支付)×20%×50%
四、家庭病床:
给付金额=统筹支付÷80%×20%×60%+附加支付÷80%×20%×70%
(三)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金的计算方法:
每份医疗互助保障金的给付标准为1万元
五、友情提醒:
1、凡新员工进校当年学校已经参保,则从下一年度开始投保。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障计划保障投保日期为2月27日、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为12月,科教系统保险福利保障投保日期为每年4月1日
2、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网址:www.shzbh.org.cn,各位教职工可以在网站上查询个人参保情况。
3、新员工参保有一个月免责期。
4、以上各项保障计划若有变化,以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和平安保险公司最新公布事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