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高职专科办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高职本科办法》)和《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7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上海高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落实《推进上海职业学校优化专业布局结构的指导意见》,通过优化专业布局、规范专业设置、升级专业结构、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数据分析、健全调整机制等措施,推动上海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紧密对接三大先导产业、六大重点产业发展对于高素质人才的现实需求,形成与上海产业更加匹配的专业结构体系。

为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市教委对2024年新申报专业提出了以下4条指导性意见

1. 各校应主动进行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主动新增国家和上海新兴紧缺专业,坚决裁撤滞后过剩专业。

2.各校(含职业本科)申报新专业不超过3个。

3.综合考虑本市高职总体办学质量、师资队伍水平、专任专业教师数、校园占地面积、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等因素,结合教育部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各高职学校充分考虑专业大类布局规模,逐步聚焦,学校专业数原则上不超过35个。超过的学校2024年未主动优化调整前,不支持新增专业。

4.本市专业布点多、培养规模大的大数据与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艺术设计、现代物流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广告艺术与设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应用英语、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护理等专业,2024年不再新增。

二、申报范围

根据《办法》要求,2024年拟招生的专科专业,包括现有专业和拟新增专业(含新增专业方向和去掉专业方向,以下统称“专业方向调整”),均须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三、申报要求

2024年拟招生专业申报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和2023年新增补专业清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为依据。同一专业不同学制的,需要分别申报,申报材料均应根据对应学制填写。

市教委将根据各校申报的拟招生需求数,制定各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请各有关教学部门结合现实需求和自身实际,对2024年分专业拟招生人数进行合理规划。

(一)现有专业申报

往年经教育部审核同意开设且2024年计划招生的专业(含国控专业),可直接提交以下材料:1、人才培养方案,2、2023年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填报表(见附件2),3、本专业教师师资情况(专兼职)表申报(见附件3)。

连续三年无招生的专业(含国控专业)和在现有专业中新设专业方向或去掉专业方向的,须按照新增专业进行申报。

(二)新增专业申报

已于预申报期间申报的新增专业,请依据最新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修改完善工作,并于11月24日前在教委平台上完成填报,网址和账号信息待教委下发后将另行通知。

(三)专业调整申报

各部门需充分考虑专业结构优化布局,动态调整本部门专业,提交专业动态调整情况(见附件5)。

四、材料报送内容及方式

(一)2024年拟招生备案专业

1)人才培养方案

2)2024年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填报表(见附件2)

3)2024年本专业教师师资情况(专兼职)表(见附件3)。

(二)2024拟招收的新增专业

1)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

2)人才培养方案

3)新增专业备案表(见附件4)

4)专业三年建设规划。

(三)其他相关材料

1)2024年教学部门专业动态调整情况(见附件5)

2)2024年专业备案排序汇总表(见附件6)

(四)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日期:请在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所有报送材料。

格式要求:所有材料请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提交。文件按“部门+专业+文件内容”命名(如“印刷系-印刷媒体技术专业-师资情况表”),同一个专业的材料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该专业名称命名。中高贯通专业请与普通专业分开填写。

电子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将电子稿打包后发送至:sppcjwc@163.com。文件按“部门+专业备案材料”命名(如“印刷系-专业备案材料”)。

纸质材料:

(1)新增专业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2)2024年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信息填报表(盖章)

(3)教学部门专业动态调整情况(盖章)

(4)2024年专业备案排序汇总表(盖章)

     联系人:姜一旻   联系电话:65686792

教务处

2023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