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短学期实训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我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务校历安排,请各教学部门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及正在制定的短学期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短学期实习实训工作安排,以保证教学任务正常完成。

各教学部门应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市教委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学校印发的《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实践教学的组织安排、管理、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并确保学生的各项权益得到保障。

2023年职业技能实训将通过数字化平台进行管理,请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具体实施工作,落实专业负责人并在平台中创建实习计划、进行实习分配,校内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需注册绑定工学云 APP。在学生实习过程中,教学部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应通过工学云实习管理平台及时了解学生实习开展情况。具体使用方法请查看“附件1:工学云使用指南”。

为确保实习质量,可优先安排学生在校内或园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厂中校、校中厂、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安全可控场所开展实习,校外实习单位原则上应是本市专业对口单位。如确因教学需要,个别实习单位不在本市的,相关教学部门应做好充分的调研工作,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考察,并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按程序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方案通过后方可实施。未经申请安排的非本市实习单位实践教学活动学校一律不予以认可,不能录入实习成绩。在企业实习的学生均应签订附件2“学生实习三方协议书及“学生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学校将组织相关负责人检查短学期实践教学工作。

各教学部门请于66日前于“工学云”系统中完成实习计划的录入与实习分配。614日前提交附件3“学生短学期职业认知实训情况汇总表”、附件4“学生短学期职业技能实训情况汇总表”、职业认知实训教学大纲及职业技能实训教学大纲,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ppcjwc@163.com),纸质版盖章版返校后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姜一旻

特此通知。

  

附件1:工学云——实习管理平台使用指南.rar

附件2:学生实习三方协议书.rar

附件3:2022-2023学年______(教学部门)学生职业技能实训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2022-2023学年______(教学部门)学生职业认知实训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5:XXXX(教学部门)XXXX专业XX级学生职业技能实训大纲 模板.docx

附件6:XXXX(教学部门)XXXX专业XX级学生职业认知实训大纲 模板.docx

附件7:学生职业技能实训企业鉴定表(模板).docx

 

教务处

202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