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院):
毕业综合实践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关键载体。根据我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务校历安排,请各系(部、院)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认真做好毕业综合实践(一)教学工作安排,以保证教学任务正常进行。
本学期的毕业实践教学工作,在按照学校原有相关规定的要求外,各系(部、院)要特别注意认真做好实践教学的组织安排、管理、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各系(部、院)应根据专业性质、专业特点和实习要求,采用集中定点和分散自主相结合的方式,有组织地开展毕业综合实践工作,选派指导教师带队管理。
为保障学生实习质量和实习安全,学生需签订“学生实习三方协议”。校外实习单位原则上应是本市专业对口单位。如确因教学需要,自愿分散自主实习的或个别实习单位不在本市的学生应向所在系(部、院)提出申请,提交“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登记表/学生到外省市单位实习登记表”(见附件2),经所在系(部、院)审批同意后,报备教务处。
系(部、院)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应事先进行实地考察,做好充分的调研工作,确保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能按教学计划要求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并使学生的各项权益得到保障。未经申请安排的非本市实习单位的实践教学活动学校一律不予以认可,不能录入实习成绩。
各系(部、院)毕业实践工作小组应在学生实习过程中组织检查、巡视实习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习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并做好相关记录。实习结束后及时收集实习材料、认真做好学生的毕业实践成绩评定,召开实习总结和经验交流会,并做好学生实习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以备抽查。实习材料包括:①实习协议及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登记表/学生到外省市单位实习登记表;②实习计划;③学生实习手册(含实习日志、实习报告、企业兼职教师信息表等);④学生实习考核结果;⑤实习检查记录等;⑥实习总结。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紧密联系实际,各系(部、院)可考虑结合毕业综合实践(一)的工作,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资料收集等前期准备工作。
学校将组织相关负责人检查实践教学工作。请在11月18日前将电子版“学生毕业综合实践(一)汇总表”发至教务处邮箱,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届中高贯通学生毕业综合实践(一)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登记表学生到外省市单位实习登记表.doc
教务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