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十四五”首批 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校各部门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限额

详见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

三、申报要求

根据市教委要求,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会同教材出版单位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申报。

四、申报流程及数量

1.各部门上报教务处的申报项目须经部门评选,并在部门内进行公示。教学部门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其他部门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

2.各申报部门按要求填写《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1)。

3.各申报部门遴选出来的推荐教材,后续会通过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平台(http://39.105.101.131:8080/login)进行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推荐要求

1.各部门要积极鼓励符合申报要求的高水平专家(含离退休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积极参与申报,并协助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2.在申报过程中,重点结合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职成厅〔20213号)具体要求,综合考量体现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服务国家战略和民生需求紧缺专业、《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校企双元合作开发、体现新形态的、以及知名出版社出版、发行量较大的各类教材。

3.各申报教材要把好审核关,涉及政治导向、编写团队政治立场、内容科学性与准确性、违反著作权等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二)材料要求

1.各申报部门推荐的教材需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包括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推荐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2.各申报部门应报送拟推荐教材(每门教材3本或3套)。

(三)报送地址及时间节点

申报纸质材料请于122011:00前报送至教务处(纸质材料一式5份),逾期不予受理。相关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ppcjwc@163.com。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择优推荐。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6512769935052265

 

附件:“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pdf

 

教务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