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校各部门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限额
详见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
三、申报要求
根据市教委要求,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会同教材出版单位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申报。
四、申报流程及数量
1.各部门上报教务处的申报项目须经部门评选,并在部门内进行公示。教学部门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其他部门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
2.各申报部门按要求填写《“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1)。
3.各申报部门遴选出来的推荐教材,后续会通过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平台(http://39.105.101.131:8080/login)进行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推荐要求
1.各部门要积极鼓励符合申报要求的高水平专家(含离退休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积极参与申报,并协助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2.在申报过程中,重点结合《“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职成厅〔2021〕3号)具体要求,综合考量体现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服务国家战略和民生需求紧缺专业、《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校企双元合作开发、体现新形态的、以及知名出版社出版、发行量较大的各类教材。
3.各申报教材要把好审核关,涉及政治导向、编写团队政治立场、内容科学性与准确性、违反著作权等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二)材料要求
1.各申报部门推荐的教材需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包括“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推荐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2.各申报部门应报送拟推荐教材(每门教材3本或3套)。
(三)报送地址及时间节点
申报纸质材料请于12月20日11:00前报送至教务处(纸质材料一式5份),逾期不予受理。相关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ppcjwc@163.com。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择优推荐。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65127699或35052265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5号).pdf
教务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