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证明材料
(1)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标注清楚本人基本信息,特别注明更名的时间和更名内容等信息)
(2)扫描:户口内页(含更名记录页)、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要求见附件1)
(3)复印:学生证内页
2、填写“学生关键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2),要求完成各级审核、签字;
3、将填写完成的“学生关键信息更改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原件交教务处审核;填写完成的“学生关键信息更改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户口更名内页、户籍更名证明、新身份证)的扫描件(jpg.格式)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分别上传教务处邮箱sppcjwc@163.com,邮件名称“XX级XXX(学生姓名)申请修改姓名证明材料”。
4、办理学籍更名。
备注:仅适用于办理学生在读期间更名,且要求学籍为“注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