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根据《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版高专[2009] 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版高专〔2010〕70号)、《关于实验(实训)室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沪版高专〔2016〕110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为保证实验实训室项目的建设质量并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切实做好已完成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及2020-2022年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库经费预算工作,现启动“2020-2022年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及“实验实训项目的验收”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申报范围
1.该项目属于上海市财政年度预算,建设周期为一年。
2.申报范围为2020-2022年,在填写项目申报书时年度计划只能填写申报年度(2020/2021/2022)的计划进度,在系部评审的基础上,凡是通过校级评审与校长办公会决议的项目报上海市财务处,建设经费批复时间在申报年度的2月份。
二、申报要求
1.各系(部、中心)应依据各专业教学需要,在现有实验(实训)室硬件资源的基础上,从实践教学和实验(实训)室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本着勤俭办学、资源共享的原则,切实做好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含仪器设备购置)和经费预算工作。
2.各系(部、中心)应优先保证开设实验(实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实训)项目之需要,认真考虑、组织教师调研、组织专家论证,梳理出建设项目,提供成熟的建设方案和设备需求计划,提供详细的新增或改进的实验(实训)项目内容,以保证建成后的实验(实训)室充分发挥应有功能。
3.请各系认真布置实验(实训)室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应按“《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沪版高专〔2016〕110号)”文件相关要求进行。
4.请各系(部、中心)汇总申报项目申请书,由系(部、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系章后报至教务处。具体填报工作可咨询教务处吴娟老师(联系电话:65686792,邮箱地址:sppcjwc@163.com)。
三、项目申报材料
1.《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1份以及电子文档
要求:(1)项目申请书中正文第1页参加人员需本人签名,为实际参与该项目的人员;(2)正文第6页须有专家意见以及系部意见(系主任签名以及盖系部公章);(3)正文第7页为项目建成后可开设实验(实训)项目清单,须填写具体的实验实训项目(如2课时完成)而非课程名称,该清单为验收的重要考核内容。
四、验收流程与验收材料
1.验收流程须按照附件“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验收流程”实施。
2. 预验收材料:提交一份《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并且准备好验收申请书附件中的相关材料,即可申请预验收。
3. 验收材料:提交一份《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含验收专家意见)以及验收申请书附件中的相关材料。同时,须提交所有电子文档与扫描文档一份。
五、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请于2019年4月26日前完成系(部)评审。
验收截止时间:请于2019年9月19日前进行预验收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
1. 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流程
2. 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请书
3.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验收流程
4.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
5. 实验实训室项目评审申请
6. 通知中相关制度
教务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