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各类项目立项建设的管理,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须对各部门的立项建设项目进行专家论证、评审后方可建设实施,为规范评审程序,特提出如下要求,请参照执行。
一、评审会申请
由项目负责部门向教务科研处和分管校领导提出评审申请,申请中应包括拟评审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评审时间、评审地点、聘请专家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职称/职务、服务单位),费用内容和金额。
二、专家选聘
评审专家原则上应为本专业领域的高级职称(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人员组成,教务科研处负责人作为管理人员代表学校参加,评审专家一般为5 ~ 7人(特殊项目另议),并确定一名专家为组长(原则上应为校外专家)。
三、评审会流程
1. 主持人为教务科研处负责人,代表学校致欢迎词,介绍学校相关项目建设总体情况。
2. 系(部)负责人出席讲话,介绍专家组成员。
3. 主持人宣布评审会正式开始,由评审专家组长主持会议。
4. 项目负责人介绍情况(陈述和汇报)
陈述和汇报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汇报内容应尽可能简洁,突出重点。
陈述内容提纲(参考)
(1) 对项目提出的背景及立项的紧迫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
(2) 对该新建项目的发展前景和方向进行论证;
(3) 对方项目涉及的设备的合理性、适用性和耐用性(或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和可持续性)进行论证;
(4) 项目建设的基础条件;
(5) 项目建设内容综述;
(6) 项目各项预算的依据;
(7) 项目建设总目标及分年度建设目标;
(8) 项目完成后年运行费用及计算依据说明。
5. 质询、答辩和讨论,时间为30分钟。
6. 专家组成员形成项目评审意见(一般事先由项目负责人提供初稿),评审意见一般格式: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召开什么评审会、听了什么、看了什么、讨论了什么、提出什么建议、意见,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最后以确定是否同意立项。评审意见应由组长和成员签字。
7. 由组长当场宣布评审意见。
8. 主持人总结讲话。
三、其它注意事项
1. 专家由各系(部)项目负责人聘请,准备席卡、会标等,评审会时间、地点等由系(部)项目负责人事先确定并通知专家及有关部门人员。
2. 评审费由系(部)提出申请,由系(部)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列支。
3. 评审资料
① 评审会申请;② 专家签到单;③ 专家评审费用签收单;④ 会议流程;⑤ 评审意见;⑥ 立项申请书;⑦ 评审会现场照片等。
评审资料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原件均做为资料一式二份存档(一份交教务科研处,一份系部留存),相应电子文档交教务科研处。
4. 一般情况下请提前一周将评审会有关内容通知教务科研处。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