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有关职能部门:
为将加强学生考试考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请各系、部及有关部门按照学校对期末教学工作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本学期期末阶段有关教学、考试、命题出卷、试卷保密、阅卷、试卷存档等工作。本学期期末考试地点为水丰路校区、营口路校区和国顺东路校区。跨校区期末考务工作更需要各系、部及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请各系、部监考及巡考教师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本学期期末阶段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1.各系、部应召开专题动员会议(会议要有记录),对期末阶段命题(A、B卷)、课程考核工作进行计划,落实试卷保密措施,对监考教师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监考教师的责任心,并采取措施,确保监考教师的落实和按时到岗。
2. 各系、部班主任、辅导员等管理学生的干部须加强对学生考前动员、教育,树立优良学风、考风,督促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确保学校教学考核工作的稳定。
3. 学校考试周课程考试科目由各系、部根据培养方案报教务处统一安排,如有更改,必须报教务处批准同意。
4. 在考试周前考核、考查的课程,各系、部也要认真组织,安排和培训好监考教师(包括兼职、兼课教师)。
5. 各系、部根据考试安排,督促监考教师准时参加监考工作。如特殊原因监考教师不能参加监考,须至少提前一天向所在系、部提出,按照“委托他人监考工作责任书”(见附件1)要求办理,并由各系、部落实代监考教师。
6. 各系、部教研室要对各命题教师的命题工作严格把关,命题教师要严格根据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相同课程原则上要统一试卷,并积极创造条件进行考、教分离。
7. 各系、部要创造条件和采取具体措施,负责保障各课程试卷的保密和安全,与有关责任人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见附件2)。严防试卷在印刷、包装和保管过程中泄密。
8. 各命题教师在分包试卷时所需要的“考场情况记录表”,请到各系、部教学秘书处领取。
9. 各课程的主考教师应根据教务处安排的考试日程,提前将考卷集中到考务办。水丰路校区考务办:教学楼206教室(教师休息室);营口路校区考务办为教学楼2楼会议室;国顺东路校区考务办为第一教学楼204(第一教师休息室),在考试前20分钟将考卷、考场情况记录表分发给各考场的监考教师。
10. 教师须挂牌监考,实行监考签到制度。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前20分钟到相应校区的考务办签到及领取考卷,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前15分钟到考场进行考前准备工作,布置考场。
11. 期末考试须带“学生证”考试。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安排及督促考生准时就座,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监考教师在发卷前要重申考场纪律,宣读《考场须知》。
12. 考试时,监考教师应在考场内对角站立,严格检查考试情况,不得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考试违纪、舞弊情况,应及时制止当场取证,对有关学生进行严肃教育,做好考场情况记录并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考试结束,应按规定时间收卷,清点试卷份数,并立即到相应校区的考务办交与主考(阅卷)教师。
13. 监考教师考试结束后,须将“考场情况记录表”放至各校区考务办相应文件盒内。
14. 各系、部应通知所有教师和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期末考试安排。查询方法是:登录学校网站→信息门户→统一身份认证→输入自己的工号和密码→登录→教务系统→信息查询→考试安排→选择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查阅,即可查询到与自己有关的考试安排,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吴老师,电话:65686792)。
15. 巡考人员安排详见附件3。各系、部领导及督导巡考考场评估表见附件5。
二、考试成绩管理、阅卷及试卷装订工作
1. 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试卷的阅、评卷工作,实事求是地给学生评定成绩,不打人情分、感情分。有条件的课程要进行集体阅卷。
2. 各课程在考试(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成绩(方法与上学期相同),将打印出的成绩单签字后交所在系、部教学秘书汇总,由教学秘书上交至教务处。
3. 任课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将考卷等资料进行整理、装订,并存档保管,以备下学期进行检查。
4. 各系、部教学秘书应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考试及其成绩汇总统计工作。
5. 任课教师应做好课程总结工作,每门课程不及格人数超过20%,有关任课教师要进行书面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报教务处汇总(表格见附件4)。
6. 考试周结束一周后,学生及其家长可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查询成绩,各系、部也可以查询、导出所在系、部的学生成绩,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吴老师。
三、考核工作
1. 学校将对监考教师、任课教师的命题、评卷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2. 下学期初,学校将组织督导教师对部分教师的阅卷进行检查。
附件1《委托他人监考工作责任书》
附件2《试卷安全保密责任书》
附件3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
附件4《课程考核分析表(用于考核不及格率≥20%的课程)》
附件5 系、部领导及督导巡考考场评估表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教务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