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我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务校历安排,请各系严格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认真做好短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以保证教学任务正常进行。短学期实训实习计划如有特殊原因未能按计划开展,请在5月9日即下周二前提交申请,学校审核后给出反馈结果。
短学期的实践教学,在按照学校原有相关规定的要求外,各系要特别注意认真做好实践教学的组织安排、管理、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为确保实习质量,校外实习单位原则上应是本市专业对口单位。如确因教学需要,个别实习单位不在本市的,各系应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系、部相关负责人及实习带教指导教师配合教务处做好充分的调研工作,有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考察。经学校批准后,由相关系部切实落实学生校外实习工作安排,确保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能按教学计划要求顺利完成实习任务,并使学生的各项权益得到保障。未经申请安排的非本市实习单位的实践教学活动学校一律不予以认可,不能录入实习成绩。
今年短学期实习实训安排实训地点在校内的,首次在“信息门户”中的“实验室系统”中填报,填报培训会时间另行通知。由于系统功能仍在完善中,还需提交附件1中内容;实训地点在校外的,需提交附件2中内容。
学校将组织相关负责人检查短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系统中填报截止日期2017年5月30日,附件汇总表电子稿请在6月10日前发送至sppcjwc@163.com。
联系人:杨丽娜;联系电话:65686792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