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验收及2018-202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

根据《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版高专[2009] 21号)、《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沪版高专〔2016110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为保证实验(实训)室项目的建设质量并发挥其应有的效益,切实做好已完成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及2018~2020年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库经费预算工作,现启动此次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及2016年及之前所有实验(实训)室项目验收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申报范围

1.该项目属于上海市财政内涵建设年度预算,建设周期为一年。建设经费批复时间在所申报年度的3月份。

2.此次可申报实验(实训)室建设年度为201820192020年。在填写项目申报书时,请在实验(实训)室项目申请书的“计划进度”中写明年度具体计划。

二、申报要求

1.各系(部、中心)应依据各专业教学需要,在现有实验(实训)室硬件资源的基础上,从实践教学和实验(实训)室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本着勤俭办学、资源共享的原则,切实做好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含仪器设备购置)和经费预算工作。

2.各系(部、中心)应优先保证开设实验(实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实训)项目之需要,认真考虑、组织教师调研、组织专家论证,梳理出建设项目,提供成熟的建设方案和设备需求计划,提供详细的新增或改进的实验(实训)项目内容,以保证建成后的实验(实训)室充分发挥应有功能。

3.请各系认真布置实验(实训)室验收工作。在2017530日之前,完成2015年之前(包括2015年)所有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在20171030日之前,完成2016年所有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应按“《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沪版高专〔2016110号)”文件相关要求进行。

4.请各系(部、中心)汇总申报项目申请书,由系(部、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系章后报至教务处。具体填报工作可咨询教务处吴娟老师(联系电话:65686792,邮箱地址:sppcjwc@163.com)。

三、申报材料

1.《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如有需验收项目)

2.《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请书》

3.报送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各1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17516日。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2.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流程

3.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验收申请书

4.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请书

相关文件以及表格附件下载.zip                         

                                                                                  教务处

20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