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一流专业)建设比武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进一步提高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一流专业)建设比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武专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年上海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15〕21号)中公布的“上海高等职业教育一流专业建设”的专业,原则上必须参加本次比武。同时,各高职高专院校(含本科高职学院,下同)可推荐1个未列入“一流专业建设”的专业参加本次比武大赛。

二、比武内容

在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形势下,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围绕“如何建成一流专业”核心问题,由专业主任阐述专业建设理念、专业对标定位、专业建设举措,并从对接国际标准、服务产业升级、聚焦民生需求、促进学生发展等方面,明确一流专业标志性成果。

三、比武方式

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承办比武活动的初赛、复赛和决赛的组织工作。

2. 参赛专业需递交专业建设比武相关文字材料和视频,具体包括专业主任阐述专业建设报告、专业建设规划、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教学计划、专业建设情况视频等。其中,视频不超过8分钟。视频数据需要制作成流媒体格式存储,以WMV格式、AVI格式或MPEG格式为主。视频单元容量压缩后不超过100M,每帧图像颜色数不低于256色,视频图像与音频有良好的同步,并能保证播放流畅。

3. 专家组对参赛材料进行初评,遴选进入复赛的专业。复赛采取现场评议形式。参加复赛的人员应为院校领导、专业主任、骨干教师、企业代表、毕业生代表等,总人数不超过5名。由专业主任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陈述,然后进入专家互动答辩环节。专家根据陈述及互动答辩质量进行评分排序,选取相关专业进入决赛。

4. 决赛采用现场评议形式。参加决赛的人员应与复赛一致。由专业主任进行陈述,其他参赛人员可以进行补充,陈述时间总计不超过15分钟。我委将组织全市高职高专院校师生代表现场观摩,并以学校为单位参与现场互动和投票。根据现场专家评分和观摩院校投票结果,决出一等奖、二等奖等奖项。

四、材料报送

请各校高度重视本次比武大赛,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精心准备。从2017年6月20日开始,各校可通过“上海高职教育服务平台”(http://gzfw.edu.sh.cn/)内的“教学比武(2017)”栏目进行相关材料电子版和视频上报。递交参赛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初赛拟定2017年10月举行,复赛和决赛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李华;联系电话:021-54253051;

电子邮箱:shsgzjxyjh@163.com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