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2025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校长)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4-24浏览次数:85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夯实资产管理数据基础,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切实做到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国有资产,根据《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沪版高专〔2025〕3号)的规定,现对全校固定资产开展清查工作。

一、清查范围

1、资产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家具和用具等。

2、内容范围: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台账登记的全部固定资产。

3、时间范围:入库时间至2025年3月31日的所有固定资产。

二、清查内容

1、固定资产基本信息:包括资产名称、资产编号、规格型号、数量、入库日期、使用部门、保管人与使用人、存放地点等。

2、资产使用状况:包括资产的在用、遗失、损坏、闲置等使用状态。‌通过高效利用、‌有序处置、‌有偿使用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各类国有资产效益。

3、资产账务信息:核对资产账目与实际资产是否一致,做到家底清楚,确保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三、清查时间

1、部门自查(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9日)

各部门根据清查要求,对照《部门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见CRP邮箱)对本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自查;在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盘点”模块提交盘点表单;在资产管理系统“台账管理-资产卡片修改库”中更新使用科室、保管人与使用人、安置地点等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并形成《部门固定资产清查自查报告》(附件)。

报送时间:2025年5月9日(周五)17:00前。

报送方式:《部门固定资产清查自查报告》、《部门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SBC@sppc.edu.cn,纸质材料签字并盖章后(如有多页,请盖骑缝章)交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办公室;并在资产管理系统“资产盘点”模块提交盘点表单。

2、现场核查(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23日)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将联合审计处、纪委办公室对各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现场核查。各部门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可参照《部门固定资产现场清查核查时间表》(见CRP邮箱)。

四、工作要求

校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加强对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清查结果真实有效,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部门固定资产清查自查报告.doc

 

                               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