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06浏览次数:3548

 

校内各部门: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指南》业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已正式发布。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课题分类
2014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重大课题、系列课题、专题研究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及教育学专项课题等六类。《课题指南》重点指导系列课题和专题研究课题的申报,同时也指导重大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教育学专项课题的申报。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课题设计、申报。
二、规划课题的学科分类
各类课题的学科选择请参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数据代码表》中的学科分类目录。跨学科研究的课题须选择课题研究所涉及的一个主要学科分类目录进行申报。
三、六类课题的申报具体要求
1、重大课题。重大课题随时申报。申报者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至少承担过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已较好完成;必须至少获得1项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同等水平的奖项;必须提交能反映整个课题研究水平,相对完整的部分前期研究成果。
2、系列课题。系列研究课题必须按《课题指南》相应条目申报,不分学科,要求在一年完成。每项子课题都应有相应独立成果,在此基础上形成整个研究系列的总成果,成果形式主要是系列研究报告。
3、专题研究课题。专题研究课题按《课题指南》相应条目申报,不分学科,也可参考选题条目所列研究领域和方向自拟题目。
4、一般课题。一般课题申报不受《课题指南》条目的限制,但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具体设计课题,按学科申报。2014年,一般课题立项100项。
系列课题、专题研究课题、一般课题的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5、青年课题。青年课题申报不受《课题指南》条目的限制,但同样必须遵循《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具体设计课题,按学科申报。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包括课题参与者)必须为在职青年学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4月5日以后出生),且尚未获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014年,青年课题立项40项。
6、教育学专项课题。教育学专项课题由市社科规划办和市教科规划办联合组织申报,申报要求详见市教科规划办相关通知,由市教科规划办负责受理。教育学(青年)专项课题的申报资格同青年课题,继续由市社科规划办负责受理。2014年,教育学专项课题立项25项,同时被立项为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四、经费支持
一般课题立项经费平均资助强度5万元;青年课题立项经费每项4万元;系列研究课题立项经费每项3万元;专项研究课题(上海历史文献搜集整理研究)立项经费每项10万元;教育学专项(青年)课题立项经费每项4万元。
 
具体申报事项要求和相关附件下载详见规划与科研处网站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与规划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周鹏飞      电话:65664777
 
 
规划与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