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行指委申报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24浏览次数:4709

 

各有关系部、部门:
全国新闻出版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行指委)2014年度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循原则
        (一)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二)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并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和优秀教师终身从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专家评审;
        (五)推荐、评审不得向申请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请主题要求
    (一)个人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二)单位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该成果应当体现单位意志,有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
    (三)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成果主持单位或者成果主持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具体工作安排  
      详见2014年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附件123
      网络申报时间:201431日—2014315
      个人申请时间:2014310日前
      上报:全国新闻出版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    朱道光 姜婷婷
      联系电话:65687885    13601722463     13621773577 
      详见教育部文件   教师【201314号文附件二: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