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启动2026年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有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教师,近3年学校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符合各计划选派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1)。申报对象原则上为2026年部门可成行或派出的教师。
二、培养周期及方式
国内访问学者计划进修期限一般为1年。国(境)外访学进修计划分为高级研究学者、一般访问学者两类,高级研究学者进修期限不少于1年、原则上不超过2年,一般访问学者进修期限原则上为1年。产学研践习时间累计一般不低于6个月,可采取与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政府等部门联合,主持或参与应用研究、技术(设备)研发、成果转化,接受践习单位组织的线下技能培训,承担社会实务,在实践中掌握工艺流程和操作技能等形式,产学研践习每个二级专业院系派出不少于1人。
三、申报要求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年度经费预算安排,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并完成网上申报程序。原则上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同一个计划仅可申报一次,入选教师须在本计划考核合格后方可申报上海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其他培养计划。
2.推荐遴选时,应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方向和服务产业任务。优先考虑本轮综合改革确定的建设领域。
3.申报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接收单位应是具有接收国内访问学者资格的高水平高校和科研院所、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访学学科或基地水平原则上应优于选派单位相应学科;高职院校国内访学单位可参考省级及以上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名单、省级及以上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名单。申报国(境)外访学进修计划,研修单位应是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实验室、国际组织、行业协会等机构,接收学科应在相关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申报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教师优先选择学校认定或部门合作的产学研践习基地。
4.各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指导申报教师制定详细合理可执行的研修目标、预期成果与研修计划,访学、践习单位和研修内容要与工作岗位和人才培养相关,访学、践习单位和导师原则上不能是申报教师的本科或研究生就读单位及导师。
5.申报教师应与访学、践习单位和导师事先沟通,征得接收单位及导师同意后,再申报对应的项目。项目批准后,入选资格以公布入选文件日期为准,有效期为1年,部门应保障入选教师尽快开展项目研修计划,保证项目的顺利执行。
6.研修期满后,部门一般应在访学、践习结束后两年内完成访学、践习绩效评估。访学绩效评估内容可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课程教材教学等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实施;高质量论文发表情况,合作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持、参与情况;学术讲座、工作坊、研讨会开展情况;人才联合培养情况;产业合作情况;优质学术资源引荐情况等。践习绩效跟踪内容可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项目向教学项目转化情况;主持践习单位横向技术服务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况;获批与践习计划相关的纵向科研项目情况;开展与践习计划相关的社会服务情况等。
四、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教师于4月13日下午4:30前登录系统完成网上申报,教师提交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个人申请表(https://ehall.sti.edu.cn/u/admin/UniversityFacultyDevelopmentProgram)。教师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2.各二级部门根据部门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初审并择优向学校推荐,于4月16日下午4:30前提交《2026年各计划推荐人选一览表》(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及《部门推荐函》(盖章扫描版)至人事处邮箱sppc123@163.com。
3.学校组织评审,完成审核及报送工作。联系人:杨老师,电话:65665442。
附件1:国内访学、国外访学、产学研践习计划选派范围及条件.pdf
人事处
2026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