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人事处《关于做好上海市文教结合2026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推荐评审工作,经本人申请,部门推荐,学校人才项目工作小组审议,拟推荐以下人员申报:
张 波(高校影视人才工作室)
现定于2025年10月9日-11日为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纪委办公室、人事处提出书面意见,并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联系方式:纪委办公室,021-65670070,奉贤校区图文信息楼709室;人事处,021-65674661,奉贤校区图文信息楼812室。
人事处
2025年10月9日